全體教職工:
根據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(試行)》第九條的規定:納稅人次年需要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,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。若未及時確認,前期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1年。
由于存在APP升級調整、個人信息變化或之前申報信息有誤等情況,很可能造成信息失效、不再符合政策條件等問題,故建議各位老師無論個人信息是否變化均登錄“個人所得稅”APP確認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正確。具體操作事宜鏈接如下:
http://open.work.weixin.qq.com/wwopen/mpnews?mixuin=YX_aCQAABwAusjjMAAAUAA&mfid=WW0304-AlnjrAAABwCSAB0q2Z7UdQHmgqt4c&idx=0&sn=5a30a6ea7d9cd02735a1860cf5de5789